******大学数字切片扫描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75733 ******大学数字切片扫描仪采购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查看1.1加载数量:全自动一键式扫描,无人值守,单次可扫描切片数≥20张;
1.2物镜:配置20倍物镜,数值孔径≥0.8;
★1.3扫描方式:采用线性扫描技术,非面相机,配置行频≥30KHz的线阵扫描相机 保证扫描连续性和最小图像拼接次数(提供相机型号及说明);
▲1.4扫描速度:20倍扫描,组织面积15mm*15mm,扫描时间≤25s;40倍扫描,扫描时间≤60s(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
1.5扫描图像分辨率:20倍扫描,分辨率≤0.25微米/像素;40倍扫描分辨率≤0.125微米/像素;
1.6平台驱动:载片平台采用线性磁轴驱动,非丝杆驱动,确保超高精度控制(需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等相关佐证文件);
▲1.7后续可原设备升级多色荧光扫描模块;
1.8扫描工作站:处理器优于或等于Intel Core I5;内存≥16GB;硬盘≥1TB;网卡:支持千兆及以上带宽;显示器等于或优于23.8英寸;
1.9 全自动一键扫描,初次扫描成功率≥99.8%;
1.10 支持移动端IOS、Android等系统的APP,支持微信小程序直接诊断,非手机网页浏览,能通过手机APP进行病例的分配、转诊、退回、查询报告、专家诊断等;
1.11定位精度:采用光栅尺定位,切片加载平台的重复定位精度≤0.1微米(需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等相关佐证文件);
1.12扫描倍率,可进行20倍率和40倍率扫描;
▲1.13荧光光源:全波段高功率LED光源,激发谱线范围350-760nm、超长寿命,最大化荧光激发效率。荧光成像设备:采用主动制冷sCMOS单色相机,高分辨率 CMOS≥400万像素;
▲1.14荧光通道数:Dapi,Green以及Red3通道,可根据需求选配置荧光通道最大可支持8通道;
▲1.15荧光扫描速度:三通道40倍扫描,组织面积10mm*10mm,≤50ms曝光时间,扫描时间≤210s;
1.16扫描模式:支持单层、多层及多层融合扫描模式,自动探测荧光样品组织区域,快速筛选目标扫描区域,不需要手动检测;
1.17预览自动组织识别功能:支持基于胶体成像原理的非背照式预览图拍摄原理,无需人为圈出组织,通过区域识别自动定位扫描组织,直接拍摄出荧光组织;
1.18扫描类型:支持常规逐个对焦以及精细对焦方式;
1.19扫描切片格式:数字切片支持不同格式的输出,至少包含tif、svs、kfb、dcm等文件格式的输出,通过扫描软件参数设置选择“扫描格式”即可一键切换;
1.20图像处理及测量功能:分离组合通道,多种滤镜算法,实时、后期反卷积,测量长度、面积、荧光强度等多种参数;
1.21为保证扫描数据稳定可靠,数字切片必须为单一文件,不接受多文件组成文件包形式;
1.22图像形变误差:单位距离扫描形变误差的绝对值≤5um;
▲1.23对每张切片可以进行图像质量0-100分的智能评分,提高工作效率;
1.24支持识别切片标签:打印体数字,条码,二维码;自动识别组织区域,同时也可人工设定或修改扫描区域;自动预设焦点,也可人工添加或减少焦点;可实现扫片过程中实时显示扫描动态和浏览数字切片;
1.25可自由变换任意倍数进行全切片观察浏览,也可选择指定的倍数观察浏览;可随时添加个性化标注,能测量长度、周长、面积等,并可对所有标记进行管理;可多张图像同步移动、缩放,进行对比浏览分析;可以对数字切片图像的指定区域范围进行高清截图;可使用导航图,快速浏览整张数字切片;
1.26图像显示:可对数字切片除横向、竖向的角度之外的任意角度进行旋转,以便观察;
1.27支持一个屏幕同时显示至少9张图像,并智能找到相同位置,可将对一张切片的缩放、拖动,同步给同屏幕的其他切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该设备一个月内完成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监狱发展、残疾人就业、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数字切片扫描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备案证一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4日18时00分至2025年01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5.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前上传文件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学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联系方式: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6层 联系方式:0411-******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仅限代理服务费及标书费)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靖、张筱鑫 电 话:0411-******【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