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将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
规划范围及规划产业:常乐镇工业园规划用地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为常乐片区工业园和麒麟片区工业园。常乐片区工业园范围为北至规划路-日新河-G228-太平河-进南河,西至青龙河,南至常乐南镇界-G345,东至大洪河,规划面积约105.49公顷。麒麟片区工业园(一区)范围为北至林桥路-通启运河,西至泯沟,南至立源路,东至立源路-汤正公路东辅路,规划面积约28.66公顷;麒麟片区工业园(二区)范围为北至通海路,西至锦程村委会东侧泯沟,南至常久路,东至麟新路,规划面积约89.58公顷。常乐片区工业园产业定位为智能装备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通信及交通工具配件、中成药及化学药品制剂加工;麒麟片区工业园产业定位为智能装备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木制品加工等产业。
规划期限:2023-2035年。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13-******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分析规划方案的政策相符性。
(2)根据产业发展的导向开展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环境目标。
(3)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并在园区开发回顾评价的基础上识别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4)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影响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5)进行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提出规划方案调整或修改的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6)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填写,以邮件、电话形式反馈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公众意见征询表见附件。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