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大池镇大东锡岭铁矿废弃矿山修复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001
各投标人:
新罗区大池镇大东锡岭铁矿废弃矿山修复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商务部分人员实力1、项目负责人评分项注1)“……。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改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五、资格审查资料(五)投标人信誉证明材料格式内容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布的为准,具体格式内容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修改,若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有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人:******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30日
致: (招标人)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我司根据招标文件中信誉要求作出如下承诺:
1、我司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我司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2、我司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没有处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构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我司******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site/credit/blacklist)。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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