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大理州漾濞县太平乡平地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08baaf17-7c8d-4ce5-8b0c-ecddb6acd96a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08baaf17-7c8d-4ce5-8b0c-ecddb6acd96a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面积123.0323公顷,建设规模98.1468公顷,整理面积13.5460 公顷、开发面积84.6008 公顷(其中15度以下开发面积48.8439公顷、15度至25度开发面积35.7569 公顷),项目计划总投资3640.3554万元。08baaf17-7c8d-4ce5-8b0c-ecddb6acd96a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漾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1-26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资源局 | 经办人: | 祁先生 |
办公电话: | 祁先生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炜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大理州漾濞县太平乡平地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2-07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2-20 09:00 |
开标地点: | 漾濞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640.355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招标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投资3640.3554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1)设计范围:按照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及竣工验收有关要求和《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设计优化、设计报建、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配合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配合甲方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咨询及评审、资料收集、施工过程常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相关设计配合等;(2)采购范围: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的施工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手续办理直至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成等全部施工内容;(4)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5)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漾濞县太平乡平地村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要求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3)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组成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应满足第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1)设计资质要求: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于改革过渡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土地学会不再开展到期城乡规划甲级、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期认定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以及中国土地学会关于《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可延续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说明,如投标人因以上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土地规划机构视为符合条件)。(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承包经理:拟派项目总承包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在岗人员,拟派项目总承包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1)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工或在建)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中低产田改造工程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复垦)、兴地睦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等任意(任一)类型的施工业绩。(2)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工或在建)至少具有1项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中低产田改造工程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复垦)、兴地睦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等任意(任一)类型的设计业绩。 |
其他: | (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承包经理、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劳动保障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格式自拟)。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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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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